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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律师的尴尬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作者:法制周末 孙政华 陈磊

     公益律师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认可,这是公益律师的身份障碍。这样的身份障碍,导致公益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法院不认账,当事人会质疑,对方当事人也会故意刁难

  你们做公益律师做得怎样?朋友问。

  每每和朋友聚会,韩世春都会被问及这个问题。身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法律主管的他,回答时总是很智慧:正如你们所想象的那样。

  但实际上,义联和其他公益机构一样,正面临着发展中的尴尬。

  招人难,留人更难。韩世春表示,中国公益律师从诞生之初就面临着这样的尴尬。

  可以佐证的是,有消息称,截至目前,全国仅有不到100名的公益律师。

  而造成这种尴尬的原因,或许和公益律师的身份有关。对于何谓公益律师,学术界至今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更遑论从制度上得到确认和保障。

 

没有确切身份的尴尬说中国的公益律师不到100名,这个信息是可信的


  建筑工地旁挂着“招待所”招牌的一间石棉瓦房子,里面黑乎乎的,大白天也要开着灯。紧挨着房子的,是农民工的聚集地。

  “说是招待所,其实就是一个工棚。”这个位于北京市六里桥的工棚,就是义联5年前的初创之地。当时的名字叫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

  义联现在的工作人员刘升期,当时还是个实习生。白天,他跟着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在这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晚上就住在工棚里。“夏天蚊子多,只能挨咬。”

  事实上,义联创立的初衷,不是来自灵感,而是来自真实的经历。经历,改变人生,也改变职业方向。2004年,那时的黄乐平是一家国企的法律顾问,在亲历了工伤之后,深感普通职工维权的艰辛与不易,便萌生了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强烈念头。

  一年后,他们才搬到北京交通大学一栋筒子楼的一间房子里,条件仍是很简陋。

  2007年3月,他们搬到北京市海淀区锦秋家园,现在的法律主管韩世春等人正是此时加入了这个团队。不久,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正式注册。

  同年,由北京律师佟丽华发起并于2005年成立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其工作模式获得有关部门的首肯。一个旨在建立向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全国性律师网络项目“推动律师深入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正式启动,15个省市获益。

  截至2010年年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到24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1月到9月,各地农民工法援机构总计办结案件2192件。很多案件成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件。

  近3年来,义联中心也成绩“显赫”:解答法律咨询53000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954件。

  从1996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公益诉讼的队伍之中。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黄金荣曾撰文指出,目前公益诉讼已经形成了“一场方兴未艾的法律运动”。而在这场法律运动中律师更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2001年,石家庄律师乔占祥因不满春节期间火车票价上浮而向铁道部发难;2003年,杭州律师金奎喜为保护西湖周边原有生态环境而以市民身份状告杭州市规划局。

  除此之外,还有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的李方平律师;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奔走多年的郭建梅律师;为了北京动物园搬迁之事,亲力调查的陈跃琴律师;为了业主维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斗争的秦兵律师;为了伤残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的周立太律师……

  法学家江平说:“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

  公益律师目前已形成一个崭新律师群体。但与此同时,这又是一个面目模糊的群体,还面临着重重困难。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目前对什么是公益律师还没有一个真正有说服力的理论阐述。”黄乐平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益律师是中国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新名词、新现象,无论在理论研究、司法实践还是制度建设,目前的发展还没有完全脱离稚嫩的状态。

  对于什么是公益律师,黄乐平曾经有一个小小的调侃:“今天我们讨论公益法律,我们大家是公益律师;明天我们讨论法律援助,我们就都是法律援助律师;后天我们讨论农民工维权,我们就都变成维权律师了。”

  那么,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师都是公益律师吗?

  “不见得。有财政供养的、有人事编制的公职律师就不应该属于公益律师。”黄乐平认为,从各国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认同“来自民间的自筹资金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师”属于公益律师。“如果以这个作为基准,说中国的公益律师不到100名,这个信息是可信的。”

  如果以这个作为基准的话,公益律师在中国的发展处境还是非常艰难的。黄乐平认为。

  一方面要给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最低标准是向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看齐,否则公益律师没有公信力;另一方面,财政上没有任何保障,得靠公益律师出去“化缘”,找其他机构资助,资助法律服务的机构本来就少,还要考虑安全性的问题,审慎选择资助机构,在经费上会非常困难。义联中心在2010年5月账面上只剩下1.5万元,20个工作人员面临发不出工资的窘境。

 

没有制度支持的尴尬公益律师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认可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某法官看完公函后头也不抬,不行,这样的公函不能参加开庭,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公函。

  这样的尴尬,义联中心的律师不是头一回遭遇。

  黄乐平表示,公益律师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认可,这是公益律师的身份障碍。

  这样的身份障碍,导致公益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法院不认账,当事人会质疑,对方当事人也会故意刁难。

  我全职服务于义联中心,但律师证是挂在商业律师事务所的,因为中心没法解决这个问题。我有一次就遭到了对方当事人的质疑,你们这个机构的性质是怎样的,我们需要了解你是否有法律援助资格。韩世春说。

  作为公益律师,黄乐平个人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曾经推动了辽宁省阜新市中级法院在一份判决书生效6年后,对本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案件启动再审程序。但是,公益律师个人创下的某些司法先例并不能改变整个公益律师在制度下的尴尬。

  周立太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很多行政案件中,县级地方政府给律师施加压力甚至进行威胁。1997年8月,我在深圳给农民工打官司,当地政府就收走了我的律师执照。2001年12月,通知我不许给农民工打官司。说我是黑律师。

  我打了十几年官司,怎么到了深圳就成了黑律师?周立太很是费解。

  观察人士表示,正是身份的缺失,导致公益律师面临道德困境、制度障碍以及人身和政治风险等一系列尴尬。

  除了身份的问题外,中国公益律师机构建设、财政支持方面都需要有关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黄乐平表示。

  韩世春告诉记者,高校相关人员做法律援助,更多关注的是理论研究;而公益律师是脚站在地上做实务的,所面对的是一个个具体案件。

  韩世春说,工伤认定的程序繁琐问题十分突出。

  2007年7月,一名女工在出了交通事故、请求工伤赔偿时找到了义联。在认定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问题上,就耗费了不少时间。接着,单位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不承认与当事人有劳动关系。

  事实上,之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该用人单位在给交警队出具的证明函中就已经确认了该女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可是,交警队对代理律师一再强调,只有劳动局才有权调函。所以,劳动关系的确认又耗时长久。

  如今已经4年了,因为没能找到肇事的黑三轮车车主,又遇到繁琐的求偿程序,这名女工的家境已经从小康陷入难以为继的窘境。

  而有的案子走了很多繁琐的程序,赢得了官司,但到现在还没拿到一分赔偿款。看着受伤的当事人已花掉几十万元的医疗费,律师感到揪心。

  由于民间公益机构的律师没有政府扶持的背景,完全依靠社会理想在支撑。兼职做公益的律师还好一些,全职做公益的律师在经济上、个人发展等方面要突破的瓶颈很多,面临的现实也很残酷。

  韩世春说,义联中心不挣钱,靠做项目、捐助来维持运转,待遇不可能很高。但中心需要人手来参与才能发展壮大,目前中心只有20多人,办公条件也非常有限,没有人手,就无法做大、做强、做优。

  观察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公益机构在努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努力跑部钱进。为了确保机构的正常发展,机构负责人往往不得不频繁出入于各个有可能拿出钱来的部门,求爷爷告奶奶。

  以做房产公益案件闻名的秦兵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公益律师有三难:律师本身的生存难;政府行政机关的制约,知名的案件可能被政府不停约谈;当事人也不完全理解。不要以为不收钱当事人就会理解。就像今天我正在处理的,我们已经花钱费力帮他,当事人还是一大堆不满意。

  在采访过程中,几位公益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谈道,制度层面,应该首先定义门槛,哪些人可以进入公益律师序列。再者,公益案件范围的界定,激励机制的制定,法律责任的规定,以及如何对公益律师的业务进行监管,都需要制度规范。